高莊鎮“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消防安全 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貫徹落實樓陽生書記、王凱省長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災防治工作緊急會議精神,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鎮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堅持因地製宜、多措並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明確各村各部門監管職責,有效治理主體責任不落實、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器材缺損等突出問題,增強相關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範化解火災風險,有效預防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鎮火災形勢平穩。
二、治理範圍
小生產加工企業、小商店、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小旅館、小網吧、小診所、小培訓機構、小餐館等“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
三、職責分工
(一)各行政村
落實鎮政府《高莊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製度》,組織各村網格責任人配合市場監督、應急辦、中心校、民政所、派出所、電力等基層力量對本轄區“九小”場所、沿街門店和“三合一”場所開展全麵排查整治和宣傳教育,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排查台賬,指導督促各類隱患整改工作,清理違規住宿人員。對存在重大隱患或對發現隱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二)有關行業和監管部門
負責落實行業消防安全監管職責,對本行業領域範圍內的“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建築情況進行摸底統計,嚴查各類隱患和違法行為。
國土資源所、城建辦負責強化源頭管控,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加強對新建村民自建房屋的監管和指導,嚴查違規建築、違規擴建、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違規改變建築使用性質、防火間距不足、建築耐火等級不夠、燃氣安全等問題,防止出現“先天性”隱患。
(三)鎮派出所
負責組織派出所民警對轄區“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開展全麵排查整治和宣傳教育,特別是對違規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用火用氣、違規留宿住人的單位,要采用強製手段懲治消防違法行為。
(四)鎮消防辦
負責消防安全綜合監管,對各村、各部門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定期向鎮政府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四、工作階段
專項治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村、各部門要結合轄區、行業實際,製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或計劃,組織召開會議和業務培訓,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改階段(8月31日前)。各村、相關行業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澄清“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底數和場所基本情況,以村為單位,分場所類別建立檢查台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全部督促整改完畢。
(三)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鎮政府組織專項檢查組對各村、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驗收,查漏補缺。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責任目標考評內容。
五、整治重點
專項治理工作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行業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等重點問題(具體標準見附件1)。
(一)明確主體責任。“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業主、承租者、經營者應當明確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火災防範措施。涉及租賃關係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職責。
(二)清理留宿住人。對存在“多合一”現象的“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要搬出違規住宿人員,並將住宿的床鋪、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對屬於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產權人協助清理,告知火災事故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行政處罰或刑事追責等法律責任。
(三)設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關技術標準,應采用不燃燒體隔牆和樓板,隔牆應砌築至樓板底部,當牆上確需開門時,應為常閉式乙級防火門。嚴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搭建建築或者進行房屋內部分隔。
(四)用火用電安全。電氣線路規格應滿足用電設備負荷要求,采用金屬套管、封閉式金屬線槽或PVC阻燃套管進行穿管保護,不得私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營業結束時後應切斷場所內非必要電源。嚴禁電動自行車室內違規停放充電,嚴禁廚房違規使用液化氣罐或其他燃料。電源、火源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暢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員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陽台上設置金屬柵欄;確需設置時,應設置易於從內部開啟的裝置,開口尺寸應滿足人員逃生需要。建築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禁堆放貨物和停放電動車。
(六)配齊消防設施器材。各場所要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設施器材,滅火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於取用的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場所內人員要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廣應用技防措施。有條件的要在“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推廣配備輕便消防水龍、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裝置、簡易噴淋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災防範關口,實現火災事故早發現、早處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對屬於公眾聚集場所的“九小”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擅自營業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於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三)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的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於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製拆除。
(四)對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製執行。
(五)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六)對飯店、網吧、美容、娛樂場所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七)對非法液化氣充裝點、作坊式化工加工點、小煉油化工廠等違法生產、儲存、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並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八)對電動自行車在門廳、樓梯間、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以及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
(九)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
(十)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嚴格壓實屬地安全責任,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各行業部門要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迅速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村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全麵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專項治理開展情況將納入鎮政府政務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評內容,獎優罰劣。
(二)開展全麵排查。各村、相關行業部門要對“九小”場所、沿街門店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造冊,逐一開展消防檢查和宣傳提示。消防救援部門要組織消防監督人員、消防文員對村、行業部門、公安派出所逐一進行分包,開展相關培訓和業務指導。
(三)強力推進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逐單位、逐場所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三個清單”(見附件3),並按照網格劃分,對轄區“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進行劃片包幹,逐一明確分包督導人員,按清單督促隱患整改,切實形成工作閉環。
(四)精準宣傳教育。各村要發動基層力量,采取約談房東、傳單入戶等形式,上門開展宣傳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築、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組織網格員和“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業主、營業員,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部門要積極配合提供課件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片,結合每月25日隱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隱患問題。
(五)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現隱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區、有漏洞,問題整改不精準、不果斷、不及時、不到位,工作沒有形成閉環的,要通過約談直接責任人等形式進行嚴肅處理;凡發生火災事故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逐一進行責任倒查,一律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要全麵壓實單位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係統等手段,實施聯合懲戒。
7月10日前,各、相關行業部門要上報動員部署情況;自7月份起,每月10日、20日、30日10時前上報《“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統計表》(見附件2),9月30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聯係人:劉長生 聯係電話:2786442
郵 箱:gz13937244259@126.com
附件:
1.“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要點
2. “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統計表
3. “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三個清單”
附件1
“九小”場所、沿街門店消防安全要點
1、不得使用泡沫夾芯彩鋼板搭建房屋或者進行內部分隔。室內不得采用木龍骨、塑料扣板、塑料裝飾物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
2、場所內不應設置人員住宿場所。確需住宿時,不得超過2人,且須采用砌至屋頂、不開門窗洞口的磚牆或水泥板牆(岩棉夾芯)將住宿部分與其他部分分隔;隔牆確需開門的,應使用防火門;住宿部分必須有第二逃生出口,住宿部分位於二層以上的還應配置逃生軟梯或逃生繩。
3、電氣線路的規格應滿足用電設備的負荷要求,明敷線路應穿金屬管、阻燃塑料管,避開可燃材料。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不得串聯使用接線板。
4、室內樓梯、走道、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外窗不得設置影響人員疏散逃生的金屬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確需裝防盜網的,須設置能夠從內部徒手打開的可開啟扇,其淨寬和淨高均不小於0.8米。
5、按照每50㎡至少1具4公斤幹粉滅火器的標準配置滅火器,且每個場所、每個樓層不少於2具。
6、須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安裝在疏散走道、各房間、疏散樓梯的頂部。
7、須設置簡易噴淋係統,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可使用生產生活管路供水。
8、場所應配置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具。
9、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罐和甲、乙類可燃液體。
10、不得在門廳和有人員活動的房間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不得在室內燒香拜佛、燒紙祭祀,不得使用明火蚊香。
11、場所經營人員、從業人員等能夠熟練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記119報警電話,掌握自救和引導人員疏散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