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困難人員就業單位的社保補貼
申請條件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申請材料
1、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3、畢業證書
4、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收費信息
不收費
辦理流程
1、收件
時限: 即辦個工作日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審查標準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收件。
2、受理
時限: 2個工作日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1.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2.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補正告知書》; 3.不屬於許可範疇或者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範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審查標準
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
3、審核
時限: 2個工作日審批人: 審核人
辦理結果:對於審核通過的,進入決定環節;對於審核不通過的,告知申請人補正。
審查標準
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實的,核實相關材料。
4、決定
時限: 1個工作日審批人: 分管領導
辦理結果:審批通過,作出許可決定;審批不通過,作出不予許可決定。
審查標準
根據審核情況,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或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5、送達
時限: 即辦個工作日審批人: 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結果:根據申請人選擇的方式送達登記證書或決定書。
審查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