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村鎮中心校 2021年中小學高級、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辦法
辛村鎮中心校
2021年中小學高級、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辦法
根據2018年省人事廳《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豫人社辦【2018】95號)文件精神,結合安陽縣教育局《2018年小學教師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辦法》,經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現製定辛村鎮2021年小學教師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辦法。
三、量化積分細則
(一)學曆
申報人員需取得合格學曆,取得高學曆每增加一個級別計2分(研究生須取得學位證書)。
(二)任教年限及擔任班主任情況
教齡:申報中級滿一年記0.5分。申報高級滿十年計5分,每增加一年教齡加0.5分。
申報副高職稱人員任現職近六年以來每擔任班主任工作一年計1分,申報一級職稱人員任現職近四年以來每擔任班主任工作一年計1分。
(三)業績證書
1、教師講授優質課、示範、觀摩課等情況。
優質課(基礎教研部門):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如優質課分等級,一等獎為對應級別滿分,其它等級依次降1分);觀摩課、示範課及其它教育部門優質課: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2分。
2、教書育人成績突出,受到以下表彰。
①教師節期間表彰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國家級12分、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鄉級(縣屬學校校級)2分。
②在師德師風方麵表現突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行政部門聯合或教育行政部門單獨表彰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2分。④、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單項表彰: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鄉級0.5分。縣級教育教學質量獎5分,近三年鎮教學質量評估第一名加3分,第2、3名加2分,第4、5名加1分(取近三年本人所有鎮考名次的平均名次值。縣教學質量得分的,鎮成績不再得分,隻取一個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計加分)。其它單項表彰:國家級2分、省級1.5分、市級1分、縣級0.5分。(申報高級要求縣級文明教師、教學標兵有2個,隻有1個不計分)
③優秀班主任:省、市級7分、縣級4分、鄉級(縣屬學校校級)2分。(申報“少先隊工作”專業的人員所帶共青團、少先隊被評為先進團委、團支部、少先隊或本人被評為優秀團(隊)輔導員、模範團幹:國家級6分、省市級3分、縣級1分,此項僅限於申報“少先隊工作”專業的人員)。
④、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單項表彰: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鄉級0.5分。縣級教育教學質量獎5分,近三年鎮教學質量評估第一名加3分,第2、3名加2分,第4、5名加1分(取近三年本人所有鎮考名次的平均名次值。縣教學質量得分的,鎮成績不再得分,隻取一個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計加分)。其它單項表彰:國家級2分、省級1.5分、市級1分、縣級0.5分。(申報高級要求縣級文明教師、教學標兵有2個,隻有1個不計分)
3、在實施素質教育,推行課程改革,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等方麵取得的業績:(申報高級要求綜合實踐、校本課程、社團活動縣級2次,隻有1次不計分)
①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②、實施校本課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③主持輔導學生社團活動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④在教學研究、改革和實踐中成績突出,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獲得市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或縣級一等獎獎勵。省級及以上8分、市級6分、縣級4分。或者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能夠結合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實際問題開展專題研究,作為主要完成人(高級限前3名,中級限前6名)參與並完成教科研課題1項。省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6分、市級課題4分、縣級課題2分、
4、名師、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幹教師:省級分別為4分、3.5分、3分;市級分別為3分、2.5分、2分;縣級分別為1.5分、1分、0.5分。
5、課改方麵: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課改優秀教師(標兵)2分。(四)教育教學工作質量
1、依據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學年鎮教學質量評估成績冊,第一名40分,依次降2分算出單科積分。一人評估多次者,取其平均分。(如果近三年某一學期鎮統考無成績,1、確實在崗但任教學科未統考或因產假無成績,按總分一半計算。2、因病假、事假或其它情況未在崗或未任課按0分計算)
2、以參評教師所在學校提供的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學年教師任課表為準,一學年一積分,三年平均為準,學校出證明,滿工作量記20分。按每學年要求的總課時數每少一課時扣0.2分。扣完為止。
(五)考勤
學校提供參評教師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學年考勤匯總,各校在本校公示無異後由職稱工作領導小組所有成員簽字蓋章後上交,最高計20分。
1、病假住院不扣分(隻指住院期間,以入院證、出院證為依據)。非住院每學期請假3天以內不扣分,超過3天後每請假1天扣0.1分。
2、每學期請假3天以內不扣分,超過3天後每請假1天扣0.2分。
3、近三年來,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申報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原則上不再推薦。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或在規定年限內延期申報:
(一)未經單位教職工大會或職稱推薦工作委員會等集體研究的,不得申報;
(二)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當年不得申報;
(三)違反縣(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關於規範教師行為有關禁令的,當年不得申報;
(四)拒絕承擔教學、教研任務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現崗位職責的,當年不得申報;
(五)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受到上級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的,當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報;
(六)已定性為教育教學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七)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處分期內及從處分期結束起2年內不得申報。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申報晉升職稱,已獲得的職稱,由相應職稱管理部門予以撤銷,職稱已被聘任的,責成聘任單位予以解聘;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
(2)偽造、變造證件、證明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仍在處理、處分、處罰階段的;
(4)隱瞞聘任期間曾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5)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定行為的。
(八)申報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工作,認真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並簽署意見。申報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單位通報批評;情節較為嚴重的,停止該單位2年職稱評聘工作,並由有關部門給予單位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已評聘職稱的,在符合申報晉升相應職稱聘任年限後,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已評聘的相應職稱,並記入社會信用體係:
(1)未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申報、推薦的;
(2)為申報人員評聘職稱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3)擅自擴大評聘範圍,為不屬於評聘範圍的人員申報評聘職稱的。
五、幾點說明
1、按照《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95號)文件精神,獲獎證書以任現職以來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頒發為準。其它部門與教育部門聯合表彰證書降一格積分(與人事部門教師節聯合表彰除外)。業績證書第2、3項中每小項中隻取最高分,不累計積分。各小項積分總和為第2、3項業績積分。業績證書第1、4、5項隻取最高分。
2、鄉(校)級榮譽證書隻指在申報鄉(校)獲得的證書。
3、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未按局要求任課者原則上不準申報,能按局要求任課且滿工作量的可參照班主任積分。
4、教師申報高一級職務,申報時須在申報學校工作不少於1年,聘任後在該校工作兩年以上。城市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以農村學校教師身份申報高一級職稱,需在農村學校連續工作滿三年。
5、職崗不符的一律不得申報,外係統借調期間,一律不得參與推薦。
6、根據省職改辦《關於做好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3]2號)文件精神,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按照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統一評審。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可以申報“少先隊活動”專業職稱,並納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範圍,其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與中小學教師在教學方麵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同等對待。中小學既從事少先隊輔導員工作,又做專業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以選擇中小學教師職稱中的“少先隊活動”專業,也可以選擇主教學專業,其少先隊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業績一並納入主教學專業職稱評審。
7、所有證書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即按《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95號)第六章相關規定執行。
8、積分相同時,任現職時間長者優先;任職時間相同的,教齡長的教師優先;教齡也相同的,年齡長者優先。
9、如果該方案與縣教育局積分方案發生衝突,以縣教育局積分方案為準。
10、支教加分:根據縣局安排自願到外縣學校進行支教的教師,在支教當年現有職稱任職期內晉升高一級別職稱,在中心校積分時總積分加2分。另支教期間導致鎮統考無成績,屆時查三年成績時,去掉支教期間的成績,有幾次我鎮統考成績按幾次算成績積分。
六、各單位依據本辦法製定出本單位實施細則,經單位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職稱推薦工作委員會等集體研究程序審議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後實施。
申報期間設立舉報電話,各單位須將電話進行公示:
辛村鎮中心校:13937209676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