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政複決﹝2022﹞6號
申請人:安陽縣辛村鎮***美發店,住所地:安陽縣辛村鎮南辛村。
負責人:李**
被申請人: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史**
委托代理人:王**該單位工作人員
申請人安陽縣辛村鎮***美發店請求撤銷被申請人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複議一案,本機關依法受理後,向被申請人送達了行政複議案件受理通知書及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本機關提交了書麵答複。本機關於2022年3月17日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意見。本案現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稱:1、申請人隻有小學文化程度,不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被申請人也未對申請人進行法律宣傳和培訓。2、被申請人所依據的法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不應對申請人在該條例施行之前的行為具有約束力。3、申請人從2013年開始患雙側股骨頭壞死,常年奔波在看病治療中,理發店也是病情好轉才去經營。4、申請人雖然未能及時清理數量極少的過期產品,但是在過期之後並未使用過該產品,未造成不良後果和社會影響,違法行為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應對申請人作出處罰。5、申請人所在鄉鎮人員大量外流,收入微薄,無力承擔2萬元的罰款。綜上請求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提交證據:1、申請人身份證明;2、申請人門診記錄;3、安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申請人稱:1、申請人違法事實清楚。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產品供貨方的資質、供貨票據、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及進貨查驗記錄,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現場檢查情況也無異議。2、被申請人的處罰行為程序合法。被申請人在對申請人的處罰過程中,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場檢查、調查詢問、拍照、處罰聽證告知並送達,接受並審核異議申辯,最後經審批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遵循法律的規定進行。3、對申請人的處罰得當。在新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發布之後,被申請人藥化股組織了轄區化妝品從業人員的知識培訓,轄區執法人員也在轄區化妝品經營者群裏再三宣傳和強調要按《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展開自查,合法經營。另外,當事人涉嫌實施的違法行為始終處於持續狀態直直至2021年10月9日執法人員日常檢查發現問題時,新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已經施行,因此不適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而當事人對自己的理發店疏於管理,間接放任違法事實的發生,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對於申請人認為處罰過重,被申請人已對申請人三種違法行為合並處罰減少為2萬。綜上,被申請人(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得當。
被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據: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行政複議授權委托書。2、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答複卷宗複印件一本。
本機關經審理查明:2021年10月9日,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理發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如下產品:(1)金皇海娜 植物養發粉 奈孜福養發粉(標示製作商:烏魯木齊奈孜福商貿有限公司;委托灌裝方:廣州市發爵士化妝品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23年8月10日前使用),產品標簽上標有QS標識;(2)薑黃金 香水伊人專業染膏(標示生產廠家:廣州鵬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保質期:三年;生產日期:2011/08/28;截止日期:2014/08/29)、韓派 雅威爾 新一代永久性 頭發指甲油染發膏(標示生產廠家:廣州起秀化妝品有限公司;衛生許可證:GD.FDA(2005);保質期:三年;PEO:2011/11/13,EXP:2014/11/13;)、尊榮暗香 染發焗油膏(標示生產商:廣州市金尊容日用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批號及限用日期:見標示,20180526ZR),上述產品超過使用期限。被申請人執法人員對現場予以拍照並對上述產品予以扣押。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產品供貨方的資質、供貨票據、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及進貨查驗記錄。2021年10月12日被申請人予以立案。經調查申請人對被申請人2021年10月9日對該店的現場檢查情況清楚,沒有異議。被申請人於2021年12月29日作出了(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警告、罰款人民幣20000元整和沒收違法產品的行政處罰。
本機關認為:1、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本案中申請人未按規定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和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2、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化妝品經營者擅自配製化妝品,或者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並可以沒收專門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5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五)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產品銷售記錄製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範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的規定,本案中被申請人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通則》,考慮到申請人的違法行為輕微和患病且經營困難等實際情況,依據法定程序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予以從輕處罰,適用法律正確,處罰得當。綜上,被申請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經集體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本機關決定:依法維持被申請人於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安縣)市監處罰〔2021〕3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