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縣紅十字會關於申報2020至2021年度特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的通知
安陽縣紅十字會關於申報2020至2021年度
特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的通知
各鄉(鎮)紅十字會,團體會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紅十字會作為黨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領域的助手作用,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紅十字精神,2021年安陽縣紅十字會繼續開展大病醫療救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對象
凡具有安陽縣正式戶籍或在安陽縣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工作正式人員,患有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髒病的患者,本人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醫療費(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認可的費用)扣除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和民政部門救助等,1、個人負擔部分超過50000元且家庭困難(低保、低收入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的患者救助現金2000元。2、個人負擔部分超過30000元且家庭困難(低保、低收入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的患者救助現金1000元。3、個人負擔部分超過5000元且低於30000元的家庭困難(低保、低收入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的患者參加博愛送萬家活動享受物資救助。
二、救助申請
申請人通過所屬地的鄉鎮紅十字會及單位紅十字會向縣紅十字會申請救助,統一填寫申請表格(見附件),於2021年12月15日前報縣紅十字會,逾期不予辦理,並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複印件需分別複印到A4紙上):
(一)安陽縣紅十字會救助申請表;
(二)救助對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三)低保、低收入家庭相關證明;
(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五)新農合報銷手續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三、救助程序
(一)各基層紅十字會負責受理大病救助申請,經初審合格後,基層紅十字會蓋章並簽署意見報縣紅十字會。
(二)縣紅十字會負責救助審批。縣紅十字會收到各基層組織上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後,對申請人情況進行逐項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人員給予集中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基層紅十字會要以對組織、對特困大病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開展大病救助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二)各基層紅十字會要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保證內容詳實。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
聯係電話:0372—5955621
附件:安陽縣紅十字會救助申請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