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莊鎮中心校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專業技術
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辦法
(試 行)
根據安陽縣教育局《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辦法(試行)》,為規範我鎮中小學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工作,做到客觀公正、嚴謹規範,更好地發揮職稱工作的正確導向和激勵作用,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67號)、安陽市教育局《安陽市教育局直屬單位中小學一級教師、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辦法(試行)》(安教人〔2022〕329號)等文件精神,經廣泛征求意見,結合學校實際,現製定高莊鎮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辦法。
一、推薦工作原則
1.客觀公正,嚴謹規範;
2.向基層一線教師傾斜;
3.堅持師德為先的原則;
4.注重教育教學實績;
5.把握學科之間的平衡。
二、推薦程序
1.建立考評組織。各單位要成立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其中教職工代表人數不得低於50%)。該組織的職能是領導本單位的職稱工作。負責根據省、市、縣職稱文件精神製定本單位具體的考核推薦辦法,負責監督職稱工作的每一道程序是否按有關規定執行,負責審定每一個申報人的資格是否符合要求,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和情況反映。
2.實行“五公開”。即職稱政策公開、單位年度職稱評審計劃公開、單位推薦辦法公開、申報人評審材料公開、考核推薦結果公開。各單位要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67號)以及縣教育係統職稱工作會議精神。將有關職稱文件、本單位推薦辦法、本單位本年度申報數額、申報材料、申報名單等公開,增強推薦申報工作的透明度。
3.組織個人申報。在學好文件、掌握政策的基礎上,組織參評人員對照政策、對照條件申報相關材料。
4.學校資格初審。各單位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67號)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組織專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申報人的教育教學能力、經曆基本情況、基本證件、業績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核把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材料不實的,不再進入下一個推薦程序。
5.公開展示。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各單位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將本單位參評人員的有關證件和業績材料進行公開展示,並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觀閱覽,公開展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未經展示的材料、證件一律不得上報,展示期間屬材料不全、證件遺漏者,要及時通知申報人限期補充,限期不能補交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屬材料與事實不符者,要責成申報人做出解釋,澄清事實,重新整理材料;屬弄虛作假、蓄意作弊者,要對申報人提出嚴肅批評,取消申報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6.推薦上報。學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教職工評議,依據本單位考核積分辦法,確定參評人員排名,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依據上級下達的備案計劃人數,按排名順序和材料整理要求上報。
7.職稱申報推薦實行誠信雙承諾製。個人申報職稱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均要做出誠信承諾,申報人對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人信息、材料的真實完整有效和推薦工作的客觀公正進行承諾。對違反誠信承諾製的個人和單位,按有關規定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撤銷已取得的任職資格,同時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追究責任,並記入職稱評審誠信建設檔案庫。
8.接受監督。在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等推薦程序中采取具體措施,自覺接受全體專業技術人員、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三、量化考核積分細則
申報人員應必須符合教育教學能力、經曆要求,再進行如下量化考核積分。
內容為:師德考核、證件積分、教育教學工作質量(工作業績)、考勤、支教。
(一)師德考核(10分)。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學曆:
申報人員需取得合格學曆,取得高學曆每增加一個級別計2分(研究生須取得學位證書)。
(三)任教年限及擔任班主任情況:
教齡滿十年計5分,每增加一年教齡加0.5分。
申報副高級職稱人員任現職近五年以來每擔任班主任工作一年計1分,申報一級職稱人員任現職近四年以來每擔任班主任工作一年計1分。
(四)業績證書:
1.教師講授優質課、示範、觀摩課等情況。
優質課(基礎教研部門):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如優質課分等級,一等獎為對應級別滿分,其它等級依次降1分);觀摩課、示範課及其它教育部門優質課: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2分。(觀摩課、示範課隻適用於高級)
2.教書育人成績突出,受到以下表彰。
①受到黨委和政府表彰,或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國家級12分、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鄉級(縣屬學校校級,下同)2分。
②在師德師風方麵表現突出,受到黨委和政府表彰,或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授予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鄉級2分。教育行政部門單獨表彰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2分、鄉級1分。
③優秀班主任: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4分、鄉級2分。(申報“少先隊工作”專業的人員所帶共青團、少先隊被評為先進團委、團支部、少先隊或本人被評為優秀團(隊)輔導員、模範團幹:國家級6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1分,此項僅限於申報“少先隊工作”專業的人員)。
④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表彰: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鄉級0.5分。縣級教育教學質量獎5分、鄉級教育教學質量獎3分。其它單項表彰:國家級2分、省級1.5分、市級1分、縣級0.5分。
⑤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改革和實踐中成效顯著,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獲得市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或縣級一等獎獎勵:省級及以上8分、市級6分、縣級4分。
⑥承擔學科競賽或創新實踐活動輔導教學(3年以上),作為第一指導教師組織學生參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國性競賽或創新實踐活動獲全國性獎勵;或主持撰寫的教育教學案例入選教育部典型案例:國家級8分、省級6分、市級4分(如獎勵分等級,一等獎為對應級別滿分,其它等級依次降1分)。
3.在實施素質教育,推行課程改革,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等方麵取得的業績:
①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②實施校本課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③主持輔導學生社團活動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觀摩學習以證書為準):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④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能夠結合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實際問題開展專題研究,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並完成教科研課題1項(申報高級教師城鎮學校市課題須前3名、農村學校縣課題須前3名)。省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6分、市級課題4分、縣級課題2分。
⑤參編經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科書或2萬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師指導用書3分。
⑥參加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命題:省級及以上命題:3分、市級2分。
4.名師、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幹教師:省級分別為4分、3.5分、3分;市級分別為3分、2.5分、2分;縣級分別為1.5分、1分、0.5分。
(五)教育教學工作質量:
由學校按照近三年本單位評價方法確定,最高計60分。
1. 工作量:(20分)
取最近一年本鄉鎮任教學校數據。(見附表)
2.近三年教學成績:(40分)
工作效果積分=I教學效果+II管理效果
①、教學效果
教師任教學科按班全鎮排序,第一名學科積100分,最後一名積60分,其他名次的班級按等差數列排序。不同學科的積分要乘以該學科係數為該學科積分。
語文:1;數學:0.9;英語:0.6;思品、科學:0.35;不同學科、不同班累計相加為該老師得分。沒抽測學科參考每年本校教學總成績在全鎮排名進行積分,第一名的學校積100分,最後一名的學校積60分,其他名次依次等差數列排序,再乘以所教學科係數,為該學科最終得分。
因產假學年內隻有一學期成績的,按一年成績計算積分,如學年內無成績,按學校當年目標考核名次積分。
一、二年級非紙筆考試成績依據當年學校目標考核名次進行積分。
專職任非考試科目教師成績取當年同級別參評人員成績平均分的60%
近三年在教育係統內工作沒有教學成績的教師,每少一年,取當年參評同級別教師成績平均數的60%。
②、管理效果
以高莊鎮學校目標考核積分為依據,第一名的學校積100分,最後一名的學校積70分,其他名次的學校依次等差數列排序。法定兼職管理人員的管理效果乘以以下係數為管理積分:校長1.4、副校長1、中層、副中層、會計、團支書、少先隊輔導員0.5、中心校大隊輔導員0.9。
(六)考勤:
由學校按照近三年本單位評價方法確定,最高計20分。
(七)支教:
依據安陽縣教育局關於“支教”加分政策,我鎮偏遠薄弱學校為7所,教師到本鄉鎮偏遠學校支教滿1年,經考核合格,加分分值如下:
學校 | 汪流 | 遵貴屯 | 蔣台屯 | 二幼 | 開信 | 將台 | 東小寒 | 外縣域 |
分值 | 2 | 2 | 2 | 2 | 1 | 1 | 0.5 | 2 |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或在規定年限內延期申報:
1.未經單位教職工大會或職稱推薦工作委員會等集體研究的,不得申報;
2.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當年不得申報;
3.違反縣(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關於規範教師行為有關禁令的,當年不得申報;
4.拒絕承擔教學、教研任務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現崗位職責的,當年不得申報;
5.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受到上級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的,當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報;
6.已定性為教育教學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處分期內及從處分期結束起2年內不得申報。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取消申報晉升職稱,已獲得的職稱,由相應職稱管理部門予以撤銷,職稱已被聘任的,責成聘任單位予以解聘;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
2.偽造、變造證件、證明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仍在處理、處分、處罰階段的;
4.隱瞞聘任期間曾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5.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定行為的。
六、幾點說明:
1.本文件中所涉及的內容參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67號)文件中有關教師工作業績要求,以附則中相關解釋為準。
2.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2〕67號)文件精神,獲獎證書以任現職以來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人社部門聯合表彰頒發為準。
業績證書第2、3項中每小項中隻取最高分,不累計積分。各小項積分總和為第2、3項業績積分。業績證書第1、4項隻取最高分。
3.鄉(校)級榮譽證書隻指在申報鄉(校)獲得的證書。
4.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未按局要求任課者原則上不準申報,能按局要求任課且滿工作量的可參照班主任積分。
5.教師申報高一級職務,申報時須在申報學校工作不少於1年,聘任後在該校工作兩年以上。城市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以農村學校教師身份申報高一級職稱,需在農村學校連續工作滿三年。
6.職崗不符人員一律不得申報;借調外係統期間,一律不得申報。
7.根據省職改辦《關於做好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3]2號)文件精神,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按照現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統一評審。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可以申報“少先隊工作”專業職稱,並納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範圍,其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與中小學教師在教學方麵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同等對待。中小學既從事少先隊輔導員工作,又做專業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以選擇中小學教師職稱中的“少先隊工作”專業,也可以選擇主教學專業,其少先隊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業績一並納入主教學專業職稱評審。
8.所有證書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即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豫人社規〔2022〕6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9.各單位依據本辦法製定出本單位實施細則,經單位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職稱推薦工作委員會等集體研究程序審議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後實施。
申報期間設立舉報電話,各單位須將電話進行公示:
教育局人事股 3804035 高莊鎮中心校 2788459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