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供養內容有哪些?
根據《河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豫政〔2016〕79號)規定,特困人員供養包含以下幾方麵內容:
1.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包括供給糧油、副食品、生活燃料、服裝、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錢。可以通過現金或者實物的方式予以保障。
2.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間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務。
3.提供疾病治療。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製度規定支付後仍不足的,由救助供養經費予以支持。
4.辦理喪葬事宜。特困人員死亡後的喪葬事宜,按《河南省殯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集中供養的由供養服務機構辦理,分散供養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親屬辦理,喪葬費按當年供養標準從救助供養經費中支出。
5.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給予住房救助。
6.教育部門對在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教育救助。
具體情況請谘詢當地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谘詢電話可從河南省各級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熱線(https://mzt.henan.gov.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