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一、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文件;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區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係統的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教育係統經費使用;管理直屬單位基建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加強對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導,促進學生全麵發展;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麵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
六、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具體負責機關及區屬學校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係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負責管理教育係統的科研工作;負責教育係統信息化建設;組織對外交流方麵的教學與合作。
八、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製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和區屬學校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開展全區教育係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