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社會公益事業 > 生態環境 > 行政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生態環境 時間:2023-1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1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1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4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3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3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3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3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目  錄

  序 言

  第一章 總綱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七節 監察委員會

    第八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 APP
    客戶端

  • /

  • 關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