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X0001-2023-115 | 有 效 性 | 現行有效 |
| 發文機關 | 安陽縣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
| 標 題 | 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縣(示範區)城鎮垃圾 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安縣政〔2023〕20號 | 發布時間 | 2023年12月02日 |
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縣(示範區)城鎮垃圾 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現將《安陽縣(示範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3年11月29日
安陽縣(示範區)城鎮垃圾處理費
征收管理辦法
為加強城鎮生活垃圾管理,進一步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製度,提高城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效率,不斷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製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安陽市城市管理局 安陽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安陽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安陽市中心支行關於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與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安城〔2021〕199號)和《安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安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的通知》(安發改辦〔2005〕722號)等精神,按照“誰產生、誰依法負責”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征收範圍
安陽縣(示範區)實施城市化管理區域及建製鎮規劃區範圍內所有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城鎮居民(含城中村居民)和暫住人口、交通運輸車輛等。
二、征收標準
1.城鎮居民:每戶每月4元,養狗戶每月每隻加收2元;暫住人口(含建築施工隊)每人每月1元。
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按在冊人數每人每月1元(由單位交納)。
3.各類學校每人每學期2元(由學校交納)。
4.醫療機構:除由單位繳納每人每月1.5元垃圾處理費外,按住院床位計算,每床每月2元;10個床位以下的診所每平方米每月1元(由醫院或診所交納)。
5.營業性場所按以下標準征收:
餐飲業:每平方米每月1元。
娛樂服務業(包括歌舞廳、遊戲廳、保齡球館、網吧、洗腳房、台球廳、照相館、桑拿洗浴、美容美發等)每平方米每月2元。
經營性門店(除餐飲業、娛樂業以外)實行分段計費:100(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每月0.8元,101(含101)平方米至5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6元,501(含501)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4元。
旅店業:按住宿床位每床每月4元(按60%住宿率計收)。
集貿市場:每平方米每月1元。
其它(含停車場、洗車場、加油站、廢品回收點等)每平方米每月1元。
6.零星攤點(含早夜市)按下列標準征收:5平方米以下每攤點每天1元(含5平方米),5.1-15平方米以上每攤點每天2元(含15平方米),15.1平方米以上每攤點每天3元。(由各鎮政府協助征收)
7.車輛(由縣交通運輸局協助征收)
貨運車輛:按噸位計收,每噸每月1.5元。
客運車輛:按核定座位計收,每個座位每月0.2元。
出租車:每車每月3元。
8.經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單位同意,有自運能力,將生活垃圾運至處理廠的每噸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30元。
9.建築垃圾、渣土:以噸為單位,每噸2元(不含清運費)。
三、征收辦法
(一)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駐安陽縣(示範區)辦事機構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財政局協助,各單位在每年6月底前一次性將本年度垃圾處理費向稅務機關繳納。
(二)依照營業麵積征收的,由各鎮核定營業麵積及應繳費額,憑城市管理部門繳費通知書到稅務機關繳納。
(三)為提高征收效率,確保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及時征收到位,稅務部門可委托城市管理、住建、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教育、衛健、工信、水利等有社會服務或公共管理職能的單位區分行業類別進行代為征收。代征單位應嚴格按照委托代征協議和非稅收入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城鎮垃圾處理費的代征代繳工作。代征手續費納入垃圾處理費支付範疇,代征手續費不得超過委托代征金額的5%,具體實施細則由稅務、城管、財政等部門另行製定。
(四)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五保戶、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等國家政策範圍內認定的撫恤優待對象,免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
(五)企業破產和停產整頓期間(依據市場監管稅務環保等相關部門文件)免收。
四、具體措施
(一)縣財政部門負責依據實發工資情況核定並向縣城市管理部門提供全縣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屬二級機構實有在編在職人員底數,人員底數以上年度12月底數據為準。
(二)各鎮負責本轄區內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底數摸排和征收基數的核定工作。
(三)按照屬地原則由稅務部門指導所屬建製鎮轄區稅務分局依據縣城市管理部門及各鎮向繳費義務人下達的繳費通知書進行征收。
(四)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住建局協助稅務部門征收;達到委托條件的,由稅務局按照征收辦法第三條進行委托。
(五)客運、貨運車輛及場站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交通運輸局協助稅務部門征收;達到委托條件的,由稅務局按照征收辦法第三條進行委托。
(六)醫療機構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衛健委協助稅務部門征收;達到委托條件的,由稅務局按照征收辦法第三條進行委托。
(七)學校等教育機構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由教育局協助稅務部門征收;達到委托條件的,由稅務局按照征收辦法第三條進行委托。
(八)繳費義務人應按照城市管理部門及各鎮繳費通知書確定的繳費金額,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到轄區稅務部 門或通對河南省電子稅務局、支付寶等方式申報繳納城鎮 垃圾處理費。繳費義務人未按時申報繳納的,由稅務部門通過涉稅渠道及時催繳。逾期不繳納的,由縣城市管理部門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第三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進行處罰。
(九)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範圍和征收標準,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擅自擴大征收範圍、提高征收標準,嚴禁擅自減免收費。縣城市管理部門要會同屬地鄉鎮政府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基數的核實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核定工作程序,落實公示製度,確保收費基礎數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做到應收盡收。
(十)對侮辱、謾罵收費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方案的通知》(安縣政〔2010〕85號)同時廢止。
全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