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解讀】關於公布安陽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縣政府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安縣政〔2023〕23號)(以下簡稱《通知》)按照行政規範性文件製發程序,經縣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於2023年12月28日印發,現將起草情況和政策依據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河南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中共安陽縣委辦公室關於做好涉計劃生育黨內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安縣辦文〔2022〕5號)《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涉及行政複議的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辦〔2023〕21號)等文件要求,縣政府重點對涉及計劃生育和行政複議方麵的,與法律、行政法規不一致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並對其他規範性文件一並進行了清理,梳理了行政規範性文件保留和清理清單。
二、起草過程
縣司法局分別征求了20餘家縣直單位(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並同時征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並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梳理分析,對合理的意見予以吸收采納,在充分征求各單位意見和建議基礎上,嚴格遵循上級文件精神,對照清理原則和標準,逐件審查,逐條研究,確保文本準確權威,修改廢有理有據,經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最終形成了提交縣42次常務會議的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根據清理工作要求,規範性文件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規範性文件相抵觸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範性文件代替,或者主要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宣布廢止;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任務已完成,實際上已經失效的,應宣布失效;個別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規範性文件不一致,但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應予以修改。經過反複的梳理和確認,對安陽縣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發布的規範性文件中的118份予以保留,39份予以廢止。
四、適用範圍
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縣政府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安縣政〔2023〕23號)適用於安陽市安陽縣轄區。
五、施行時間
《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六、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安陽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