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安陽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2月10日
安陽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全市“萬人助萬企”活動推進會議精神,落實深化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要求,引導企業通過上市健全企業法人治理、彌補企業發展短板,著力提高資本證券化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部門負責。對企業在上市掛牌前後遇到涉及單個部門(係統)的事項,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依法依規限時辦理。
(二)分級辦理。凡本級政府及其部門能夠協調解決的事項,應予解決,不得推諉。
(三)統籌協調。涉及多部門(係統)的事項由縣金融服務中心統籌協調、研究辦理。
二、服務對象
安陽縣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掛牌公司、省定重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和重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
三、適用範圍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綠色”通道辦理業務:
(一)企業上市掛牌前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相關材料的;
(二)企業上市掛牌前需要落實相關政策的;
(三)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
(四)已上市掛牌公司並購重組、再融資需要落實相關政策的;
(五)已上市掛牌公司並購重組、再融資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
四、工作流程
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問題解決“綠色”通道。
(一)對一般問題,縣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同誌“線上”對企業反映的問題及時回應辦理,建立“扁平化”工作機製。
(二)對重點問題,“線下”建立問題處理機製,強化責任落實與提高工作運轉效率相結合。
1.征集。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各產業園區負責征集轄區內企業上市掛牌前後遇到的事項,填寫《安陽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事項表》,報縣金融服務中心匯總整理。
2.辦理。縣金融服務中心負責認真梳理分析企業遇到的事項,事項屬本級政府職責權限的,要采取轉交相關職能部門、召開會議協調等方式及時辦理。
3.推進。縣金融服務中心對超出本級政府職責權限的事項,報市金融工作局協調辦理。
五、職責分工
1.縣金融服務中心:負責收集、梳理分析企業上市掛牌前後遇到的事項,受理《安陽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事項表》,召開協調會議推動相關職能部門研究解決;起草完善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相關文件並督促相關部門確保獎補政策落實到位;組建企業衝擊上市梯隊、強化省定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建立完善分層次、分行業、分梯隊的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庫;承擔“綠色”通道的日常工作,完成縣深化企業上市培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事項;聯係安陽市金融工作局、安陽銀保監分局、安陽海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等相關部門。
2.縣法院:負責幫助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處理訴訟案件;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及相關個人不存在尚未了結訴訟事項等相關材料。
3.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按照審批權限依法依規辦理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縣級的審批、核準、備案和市內轉報工作;依托相關項目和政策性資金,加大對上市掛牌後備企業支持力度,指導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爭取國家和省、市有關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4.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類、科技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發掘、培育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加快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涉及本部門職責的立項審核工作,協調落實相關項目和政策性資金。
5.縣公安局:負責保障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經營環境安全;打擊各類可能對上市掛牌後備企業造成影響或損害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及相關個人不存在違法犯罪記錄等相關材料。
6.縣財政局:負責引導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自覺遵守國家財政方麵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準則製度,健全企業內部控製體係;配合相關部門完善企業改製上市掛牌等方麵的財政扶持政策;加強與省、市財政國資監管部門的銜接、溝通,協助企業出具相關材料,協調解決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的曆史遺留問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有關企業國有產權確認等相關材料。
7.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建立完善社會保障製度;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合法用工等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8.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辦理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土地、規劃等方麵手續;研究製定本部門扶持企業上市掛牌的相關措施;協調解決企業曆史遺留的涉及土地等相關問題;優先安排企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建設用地,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9.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根據審批權限,依法依規配合做好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有關項目的環評審批、備案工作;參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要求,加大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力度;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0.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房地產、建築類企業的發掘、培育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協調解決上市掛牌後備企業住建方麵的曆史遺留問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1.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辦理上市掛牌後備企業道路運輸等方麵相關手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2.縣水利局:負責對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水資源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服務;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3.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發掘、培育工作,積極支持企業申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
14.縣商務局:負責商貿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發掘、培育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協調辦理企業涉及外商投資事項相關審批、備案手續。
15.縣文廣體旅局:負責文旅類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發掘、培育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作為重點上市後備企業;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6.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7.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指導和服務;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安全生產等方麵的相關材料。
18.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供縣域內股份公司登記名錄,為更新維護全縣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資源庫提供基礎數據依據;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19.縣稅務局:負責研究製定本部門扶持企業上市掛牌的相關措施;依法依規穩妥運用稅收手段解決相關問題,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掛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涉稅情況說明。
20.人行安陽縣支行:負責解決企業上市掛牌及融資過程中遇到的涉及信貸政策、企業及個人征信、外匯管理、發債等問題;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企業及個人征信、外匯等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2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安陽縣管理部:負責對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繳存情況進行指導和服務;根據企業上市需要,及時出具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高位推動,成立縣委書記、縣長任雙組長,縣委辦主任、分管副縣長、政府辦主任任副組長的縣深化企業上市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督促各項支持企業上市政策落實落地,全流程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問題,加快企業上市進程。法院、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文廣體旅、市場監管、金融、稅務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金融服務中心,負責全縣企業上市協調推進工作。各行業、各部門要積極協調推進,按照“儲備一批,培養一批,申報一批”的工作要求,確保“綠色”通道暢通高效,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支持服務。縣政府要按照“一企一班”的原則,對進入省證監局輔導的企業建立工作專班,積極協調。主動服務;縣金融服務中心負責梳理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問題解決台賬,明確責任,督促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涉及本部門職責的問題。
(三)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工作考核機製,壓緊壓實責任,縣金融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全縣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建立和運行情況進行通報,對未按要求辦理受理事項的,要責成相關職能部門限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