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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X0001-2022-181 有 效 性 現行有效
發文機關 安陽縣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標  題 關於印發安陽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安縣政﹝2022﹞18號 發布時間 2022年10月21日

關於印發安陽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安陽縣人民政府 時間:2022-10-2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現將《安陽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10月14日

  安陽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 則

  1.1編製目的

  有效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優勢,切實加強滅火應急救援準備,全麵提高應對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能夠迅速聯動社會救援力量,及時、高效、有序地控製火災發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製(試行)》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安陽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調集相關聯動力量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放在首位,把“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指導思想貫徹始終,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2堅持統一指揮、分工協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主力軍、國家隊”作用,有效聚合社會救援力量和資源,有力有序組織實施火災事故救援行動。

  1.4.3堅持訓戰一致、平戰結合。牢固樹立戰鬥力標準,加強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骨幹的救援力量建設,嚴格訓練演練,強化信息共享,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應的備戰狀態,練就科學高效、專業精準的過硬本領,確保召之即來、戰之必勝。

  二、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任務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縣政府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大隊主官擔任,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由縣委宣傳部、財政局、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安陽縣分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中石化河南安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安陽縣第三加油站主要負責同誌及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擔任。

  2.1.2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製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響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3)統一調度全縣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統一協調武警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5)及時向縣政府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信息,並負責善後工作。

  2.1.3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火災事故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統籌指導涉及火災事故重大輿情的處置和信息發布;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火災事故救援新聞報道和消防知識科普宣傳。

  (2)縣公安局:負責火災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現場秩序。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和調查工作需要,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製、引導救援車輛通行,協助消防救援機構封閉火災現場,控製火災肇事嫌疑人,對死亡和受傷人員,進行死因和傷情鑒定等相關工作。

  (3)縣財政局:負責協調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

  (4)市生態環境安陽縣分局:負責監測、評估火災事故現場的環境情況,確定汙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範圍,提供消除環境汙染的處置措施;依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降解、消除環境汙染的處置措施。

  (5)縣住建局:及時提供火場臨近區域城市自來水、燃氣管網情況,協助做好火場供水、關閉燃氣管道,防止次生事故發生。派遣建築結構專家到場,對起火建築結構進行安全分析評估;及時協助消防隊協調工程車輛裝備的供應,協助消防隊開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築廢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鄰建築等。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滅火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送保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

  (7)縣衛健委: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對可能發生疫情、染毒的火災事故現場進行防疫、消毒處置。

  (8)縣民政局:根據應急救助需要,做好災民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9)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業隊伍參與危化品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撐;負責組織專家對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提出意見建議;督促社會救援隊伍加強執勤戰備,根據需要調派社會救援力量協助參與救援工作;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0)縣城市管理局:聯係管轄範圍內的灑水車等水源力量到場,協助做好火災現場供水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火災現場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工作,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

  (1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縣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應急救援建議;加強滅火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並負責統一調度;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13)供電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障現場電力供應;快速修複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複正常供電。

  (14)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組織保障滅火應急救援現場通信暢通。

  (15)中石化河南安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安陽縣第三加油站: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2.2辦事機構

  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消防救援大隊主官任辦公室主任,在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批示。

  (2)建立全縣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綜合管理係統,接收、匯總、分析有關火災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向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3)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火災事故調查,擬寫火災事故總結評估報告。

  (5)組織編製、評估、修訂《安陽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6)完成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指揮機構

  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設立滅火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現場消防隊伍職務最高的領導擔任指揮長,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副指揮長,下設工作小組。

  (1)滅火應急救援組:負責搜集和掌握現場情況,製定處置措施和方案,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滅火應急救援決策意見,貫徹執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指揮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2)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

  (3)專家技術組:組織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提供滅火應急救援技術支持。

  (4)現場警戒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5)宣傳報道組:協調新聞媒體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召開滅火應急救援新聞發布會。

  (6)後勤保障組:負責救援人員的戰鬥裝備、滅火劑、燃料供應和現場維修,以及生活保障等工作。

  (7)善後工作組: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受災群眾安置和傷亡人員善後處理等工作。

  2.4專家組

  縣政府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製定滅火應急救援方案和解決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谘詢和工作建議。

  三、預防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鄉鎮政府要將包括消防安全設施、消防站建設、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建設總體規劃,並負責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發現火災隱患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精良的滅火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指導重點單位製定滅火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戰演練;督促各專業救援隊加強執勤戰備工作,搞好專業訓練,強化戰備意識,隨時做好“滅大火、搶大險、救大災”的準備。

  3.2預警

  火災事故按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對應火警分級,由低到高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Ⅴ級五個響應等級。

  縣消防救援機構設置指揮中心和戰備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接到火災事故報警或通過其他途徑發現火情後,應當迅速了解起火時間、地址、場所類別、著火物質、火勢蔓延、人員傷亡及被困等情況,預判火警等級。

  四、應急響應

  4.1Ⅰ級響應

  4.1.1啟動條件

  由縣級消防救援機構啟動,適用於無人員傷亡或被困且初判燃燒麵積小於100平方米的普通建築火災或其他類火災。

  4.1.2響應措施

  調派火災發生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含鄉鎮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企業工藝處置隊、誌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下同)前往處置。

  4.2Ⅱ級響應

  4.2.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由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

  (1)火災已造成1~2人死亡、重傷或被困;

  (2)初判燃燒麵積約100~300平方米的普通建築火災;

  (3)初判燃燒麵積小於100平方米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等火災;

  (4)現場指揮員認為Ⅰ級響應到場力量不能控製的火災。

  4.2.2響應措施

  在Ⅰ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進入戰時響應狀態,組織指揮火災救援工作,並增調本級救援力量增援。

  (2)及時向市消防救援機構匯報現場情況,視情請求援助並提請市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3Ⅲ級及Ⅲ級以上響應

  4.3.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由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

  (1)火災已造成3人或3人以上死亡、重傷或被困;

  (2)初判燃燒麵積約300平方米及300平以上的普通建築火災;

  (3)初判燃燒麵積約100平及100平以上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等火災;

  (4)前方指揮部認為Ⅱ級響應到場力量不能控製的火災。

  4.3.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縣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火災救援工作。

  (2)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方指揮部,實行實體化運轉,支持保障前方救援工作。

  (3)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匯報現場情況,請求增調臨近地區救援力量增援並提請市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2應急處置

  4.2.1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縣政府應立即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消防、應急管理、公安、衛健委、住建、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實施滅火應急救援,盡可能控製火災蔓延、擴大,迅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嚴防次生災害發生,並按規定迅速、準確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及時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各成員單位在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啟動本係統的行動方案,趕赴火災現場,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2.2處置指揮

  (1)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根據火災事故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指揮部。

  (2)重要場所、重點時段發生的火災,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報告,並提高一個等級調度。高層建築、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大跨度大空間建築、化學危險品等敏感場所火災按相應等級高一個等級調度。

  4.2.3處置程序

  現場指揮部在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滅火救援工作實際,確定作戰意圖,製訂具體實施方案,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劃定警戒區域、實行交通管製,積極疏散圍觀群眾;進行火情偵察,確定燃燒物質和有無人員被困;開辟救生通道,迅速控製危險源,對現場進行不問斷監測,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並按既定滅火救援方案展開滅火戰鬥;確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場供水;選擇好滅火陣地,減少水漬損失;轉移和保護物資;必要時采取火場破拆、排煙和斷電措施;檢查火場,消滅餘火,清點人員和裝備,結束戰鬥;保護現場,進行火災原因調查及損失核定。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其他相應的應對措施。

  4.3應急升級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製或轉化為惡劣次生災害,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或提請市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4指揮與協調

  4.4.1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並隨時向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聯動部門、成員單位服從現場指揮部的調度。各增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向現場指揮部報到,由現場指揮部下達作戰任務。

  4.4.2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及時調集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到場,提供決策支持。

  4.4.3通信部門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及時為火災事故現場提供通信指揮服務;各級指揮員按要求配備通訊指揮工具,始終保持與各參戰力量、上級部門或指揮中心的聯絡。

  4.4.4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統一調用滅火應急救援所需裝備、物資;現場指揮部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動產,並按規定及時予以返還、補償。

  4.5 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麵、細致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溫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並進行相應處理,防止複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好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需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滅火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將各類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恢複到常備狀態;火災單位、生態環境部門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進行監控、處置,防止造成次生災害;各救援隊伍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執勤力量,恢複戰備狀態。

  4.6善後工作

  4.6.1後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範圍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後可能造成汙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應及時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對轉移的災民,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並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財政、民政、衛健等部門依據職責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災民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實施。

  4.6.2調查與評估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由消防救援機構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複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麵報告。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事發地政府對其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複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4.7信息發布

  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災事故信息發布工作。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采訪時,應經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五、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鄉鎮政府應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等建立專職或鄉鎮消防隊,將鐵路、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係,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5.2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健委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製定應急預案,按要求組織醫務人員和醫療設備趕赴火災事故現場,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等情況。

  5.3裝備保障

  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需要緊急購置泡沫、幹粉等滅火藥劑增援的,由後方指揮部負責聯係對接相關生產廠家,購置、運輸費用縣級人民政府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負責調派市政灑水車、大型工程機械、運輸車輛等支援。其他所需車輛裝備,報前方指揮部批準後統一調派。

  5.4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火災事故現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城市道路監控係統及時通報道路通行狀況,適時引導救援車輛的通行,並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製。

  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製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5通信保障

  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單位建立的應急指揮工作平台應當與市應急辦連通,並確定各參與部門和單位的通訊方式。依托縣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公眾通信網絡,以消防通信網絡為主,公眾通信網絡為備份,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

  當發生大麵積火災或撲救時間較長、撲救難度較大的火災時,當地政府、縣通信管理部門及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5.6科技支撐

  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係統,強化地理信息係統、全球定位係統、衛星遙感係統等應用,完善滅火應急救援專家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健全聯勤聯動工作機製,加大重大火災預防控製、先進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應用力度,為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六、監督管理

  6.1宣傳教育

  政府及宣傳、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將防火、滅火方麵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並督促落實。有關單位把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工作的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6.2預案演練與評估

  縣政府每年至少分別組織1次應急聯動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和火災事故應急聯合實戰演練,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提出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和修改完善意見,以及滅火應急救援裝備、設施的維護、更新等方麵的建議。

  6.3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作出相應修改並報縣政府審批。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製定或修訂本轄區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聯係方式

序號

單位

成員單位電話

1

縣委辦

5923298

2

縣政府辦

5924095

3

縣委宣傳部

5110038

4

縣應急管理局

3804000

5

縣公安局

2656609

6

縣民政局

2963647

7

縣財政局

3335001

8

縣住建局

3329100

9

縣交通運輸局

2619023

10

縣氣象局

2521269

11

縣衛健委

6632001

12

縣城市管理局

2660588

13

縣供電公司

8613111

14

移動公司

13949524043

15

聯通公司

5909900

16

電信公司

5562688

17

中石油河南安陽縣第三加油站

2165885

18

中石化河南安陽石油分公司

1378385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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