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鄉公益性崗位退出
一、政策依據
1.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2009年3月26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審議通過);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7】33號);
3.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豫人社就業【2014】14號)。
二、適用對象
公益性崗位合同到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應提前提出申請,按規定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違規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4.另找他人頂替崗位工作的;
5.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製度的;
6.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受理機構
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下同)、縣(市、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五、辦理要件
公益性崗位人員退出申請表(樣表)如下。
六、辦事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公益性崗位人員退出申請表(樣表)》,向原批複公益性崗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退出申請。
2.受理。原批複公益性崗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核實。
3.批複。原批複公益性崗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其委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公益性崗位人員退出申請表(樣表)》簽署意見,並交用人單位留存。
七、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八、收費標準
不收費
九、聯係方式
0372-592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