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5年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工作的通知
轄區各居民: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省、市三項扶助有關規定要求,將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請及年審工作。申報工作將於2024年11月17日開始,於2024年12月25日結束,請符合相關條件的對象及時到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社區)申請辦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政策
一、確認條件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2、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3、年滿60周歲;
4、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張,以及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狀況證明(原無工作單位或原工作單位已不存在的由現居住地居、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到戶籍所在的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還應提供退休證和退休金(養老金)發放部門出具的退休金(養老金)發放證明,以及現戶籍地縣級衛健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享受同類獎勵與扶助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申請表》(一式三份)。
(三)年滿49周歲後由外省(區、市)遷入的人員還應提供其原工作單位和原戶籍地縣級衛健部門出具婚姻生育狀況證明、其在原戶籍地未享受同類型獎勵與扶助的證明。
(四)離婚的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申請人應對本人提供的相關情況真實性負責並做出承諾。對查實弄虛作假騙取獎勵扶助金的,按規定將其信息納入征信係統。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一、確認條件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本人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二、申請材料
堅持自願申報原則,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提出申報,填寫《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申報表》(一式三份)。
1、夫妻雙方及子女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一寸免冠照片4張;
3、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4、再婚的應提供雙方的婚育史證明材料;
5、收養子女的需提供合法收養手續;
6、喪偶或子女死亡需提供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
一、確認條件
本省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未違反政策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
二、申請材料
堅持自願申報原則,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報,填寫《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一式三份)。
1、夫妻雙方及子女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一寸免冠照片4張;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喪偶提供死亡注銷證明;
5、再婚的應提供雙方的婚育史證明材料;
6、子女傷殘需提供民政部門辦理的殘疾證,子女死亡需提供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7、收養子女的需提供合法收養手續。
扶助對象年審
已經享受獎勵扶助的人員,應於每年1月31日前,本人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及扶助證到村民委員會進行年審,由村民委員會逐人核實情況,未按時間要求參加年審且未向村委會說明正當理由的,停發獎勵扶助金,退出獎勵扶助。
安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