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關於公開征求《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維護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實際,我縣組織起草了《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征求意見稿)》)。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相關規定,現麵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決策事項
製定《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明確我縣陸生野生動物的禁獵期、禁獵區,列明禁用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強化相關法律責任,規範野生動物保護監管,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守護縣域生態環境。
二、決策依據
1. 國家層麵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該法明確了野生動物保護的基本原則、禁獵期禁獵區劃定、禁用獵捕工具和方法及法律責任等核心內容,為《通告》製定提供根本法律遵循;
2. 省層麵法規辦法:緊密銜接《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結合河南省關於野生動物保護的具體工作要求,確保《通告》內容與省級法規政策保持一致,符合地方保護工作實際;
3. 縣域保護實際需求:立足我縣作為候鳥遷徙中線重要遷飛通道、停歇地和棲息地的區位特點,結合野生動物資源分布狀況及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性製定管控措施,確保《通告》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通告(征求意見稿)》核心內容
《通告(征求意見稿)》共五個部分,核心內容如下:
1. 禁獵期:明確禁獵期為五年;
2. 禁獵區:將安陽縣行政區域全域劃定為禁獵區,禁獵區內禁止一切狩獵活動;
3. 禁用獵捕工具和方法: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等危害性工具及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等破壞性方法,同時明確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4. 法律責任:禁獵期間除特殊情形外,一律不予審批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5. 發布與實施:明確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四、征集期限
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
五、意見反饋途徑
社會各界及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反饋時請注明姓名(單位名稱)、聯係電話及通訊地址,以便進一步溝通對接。
1.電話反饋:撥打聯係電話0372—5920119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電子郵箱:將意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 信函方式:將書麵意見郵寄至示範區建工大廈14樓(來信請注明“《安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征求意見”字樣)。
六、其他說明
1. 《通告(征求意見稿)》全文可通過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下載;
2. 关键词2將對所有反饋意見進行認真梳理、研究,對合理可行的意見建議充分吸納至《通告》中,意見采納情況將在政策正式出台後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感謝您對安陽縣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關心、支持與參與!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