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檢查事項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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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7-21
| 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 ||
| 序號 | 行政檢查事項名稱 | 實施依據 |
| 1 | 對醫療機構資質的行政檢查(包含執業許可證、診所備案憑證、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的行政檢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2020)》第七條第三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工作。 |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2022)》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 ||
| 《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2014)》第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規劃和實施本轄區院前醫療急救體係建設,監督管理本轄區院前醫療急救工作。 | ||
| 2 | 對醫務人員的行政檢查(包含非醫師行醫、外國醫師、港澳台醫師、鄉村醫生、護士管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行政檢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2021)》第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醫藥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醫師管理工作。 |
| 《護士條例(2020)》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護士監督管理工作。 | ||
| 3 | 對醫療技術的行政檢查(包含禁止類醫療技術管理、限製類醫療技術管理、醫療美容管理、臨床基因擴增管理、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幹細胞臨床研究管理、臨床研究的行政檢查等) | 《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2023)》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市場監督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與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有關的工作。 |
|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2018)》第七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監督管理工作。 | ||
| 4 | 對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行政檢查(包含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抗菌藥物管理、醫療器械的行政檢查等)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24)》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執業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4)》第七十一條 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使用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進入醫療機構,查閱、複製有關檔案、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 ||
|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2012)》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督管理。 | ||
| 5 | 對醫療質量的行政檢查(包括醫療質量管理、醫療事故管理、院前急救管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的行政檢查等) |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2016)》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等。 |
| 6 | 對醫療文書的行政檢查(包含處方管理、病曆管理、醫學證明文件的行政檢查等) | 《處方管理辦法(2007)》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等。 |
| 7 | 對中醫藥工作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2017)》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中醫藥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與中醫藥管理有關的工作。 |
| 《河南省中醫藥條例(2022)》第六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是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中醫藥管理工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落實中西醫藥統籌發展具體任務。 | ||
|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17)》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醫診所的監督管理工作。 | ||
| 8 | 對醫療機構母嬰保健和輔助生殖技術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2017)》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母嬰保健工作。 |
| 《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2019)》第七條第三款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因地製宜地規劃、審批或組建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產前診斷技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對從事產前診斷技術的專業人員進行係統培訓和資格認定;對產前診斷技術應用進行質量管理和信息管理。 | ||
| 《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2019)》第七條第四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產前診斷技術應用的日常監督管理。 | ||
| 《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2001)》第四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人類精子庫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類精子庫的日常監督管理。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23)》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母嬰保健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 ||
| 《河南省母嬰保健條例(2024)》第四條第一款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母嬰保健工作,建立健全母嬰保健服務體係。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 ||
| 《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2009)》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 ||
|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2001)》第四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日常監督管理。 | ||
| 《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2001)》第四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人類精子庫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類精子庫的日常監督管理。 | ||
| 9 | 對采供血機構的行政檢查(包含特殊血站和單采血漿站、血液製品的行政檢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1998)》第四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獻血工作。 |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1999)》第五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是獻血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 ||
| 《血液製品管理條例(2016)》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製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職責實施監督管理。 | ||
| 《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2016)》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 ||
| 10 | 對精神衛生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8)》第八條第一款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精神衛生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精神衛生工作。 |
| 11 | 對與人體健康有關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的行政檢查,以及對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采集、保藏(存儲)、提供、攜帶、運輸、使用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2024)》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開展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說明情況,提供資料,不得拒絕、阻撓。 |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24)》第三條第四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 ||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24)》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 ||
| 12 | 對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 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依據職責劃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
|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24)》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疾病預防控製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要求,依據職責劃分,對作業場所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及職業中毒危害檢測、評價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衛生行政、疾病預防控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製度,核查反映用人單位有關勞動保護的材料,履行監督責任。 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衛生行政、疾病預防控製部門應當監督用人單位嚴格執行有關職業衛生規範。 | ||
|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2021)》第三十八條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19)》第四十六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 ||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2016)》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放射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 ||
|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2012)》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落實有關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
|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2007)》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放射工作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 ||
| 13 | 對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的行政檢查(包含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行政檢查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第二十七條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工作,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
|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2021)》第四十一條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可管理和技術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公平、公正、客觀、科學地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 ||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2023)》第七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製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 ||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 ||
|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2019)》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製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做好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二條 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對本轄區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 ||
|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2021)》第五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