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522環責改字〔2025〕29號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豫0522環責改字〔2025〕29號
耿帥強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0527********1472
住址:河南省內黃縣東莊鎮大故縣73號
我局於2025年9月10日對你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2025年9月10日10時25分至2025年9月10日11時55分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執法人員對你噴漆點進行檢查發現:你噴漆點車間內建有封閉噴漆房,配套安裝有活性炭吸附裝置但箱體內無活性炭;噴漆房外麵地麵有溶劑型油漆、稀料及調配好油漆若幹,調配好的油漆存放在敞口塑料杯內,調漆及油漆調配處未安裝廢氣收集及處理裝置,廢氣直接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現場氣味刺鼻。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2025年9月10日由當事人耿帥強本人提供,證明行政相對人身份;
2、租賃協議,2025年9月15日由當事人耿帥強提供,證明經營場地位置不符合產業規劃:
3、大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家統計局網站,2025年9月15日由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提供,證明經營點規模大小;
4、從事產生含揮發性有機廢氣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治理設施照片,2025年9月10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取證,證明違法事實;
5、《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HJ942-2018)4.5.2.1部分,2025年9月15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提供,證明當事人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治理設施的違法行為。
6、現場勘察筆錄、現場勘察示意圖;2025年9月10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提供,證明違法事實;
7、調查詢問筆錄;2025年6月16日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提供,證明違法事實;
8、執法證掃描件,2025年6月9日由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提供,證明執法人員身份。
上述行為違反了《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從事廢品回收、服裝幹洗和機動車維修等服務活動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或者要求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汙染防治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響周邊環境。”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的規定,現責令你:
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改正內容和要求如下: 改正違法行為,停止噴漆作業拆除噴漆設備並清理噴漆原料。
我局將對你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依法處理。
你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安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拒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