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5年12月8日擬作出的安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陽縣城鎮生活汙水治理建設項目(辛村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電話:0372-253867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通訊地址: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安陽縣城鎮生活汙水治理建設項目(辛村鎮) | 河南省安陽市安陽縣辛村鎮政府所在地郝伍級村 | 建設單位:安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評價單位:河南叢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辛村鎮汙水處理廠1座,采用A/A/0+MBR工藝,總用地約為2741平方米。處理規模3000m³/d。 | 1. 施工期 (1)廢氣:施工期主要產生施工揚塵汙染、施工車輛機械尾氣汙染、焊接煙塵汙染等。為最大程度的降低揚塵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工作的汙染程度,保護項目區周邊大氣環境,根據《河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南省2024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安陽市2024—2025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暨綜合指數“退後十”攻堅行動方案》(安環委〔2024〕3號)中的相關規定,施工單位采取嚴格的大氣汙染防治措施。 (2)廢水:施工期汙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汙水、車輛衝洗廢水和施工廢水;施工廢水成份主要為SS。項目在施工工地應設置臨時沉澱池,使施工廢水中懸浮物盡可能降低,經沉澱後的施工廢水全部回用於施工或灑水降塵。洗手廢水直接潑灑場地抑塵。 (3)噪聲:施工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施工車輛運輸噪聲和設備安裝調試噪聲;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加以控製,對環境噪聲汙染嚴重的落後施工車輛和施工方式實行淘汰製度,並於施工前在廠界建設圍牆,合理安排施工車輛作業區域,盡量使施工車輛在建設廠區中部區域運行,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夜間施工,經過上述防治措施,施工期間產生的噪聲能夠達到國家《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中標準限值要求(晝間≤70dB(A))。 (4)固廢:建設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對施工建築垃圾進行分類回收,其中鋼筋頭、廢鐵、廢木板等邊角料可將其出售;施工期產生的碎磚頭等建築垃圾可用於回填或外運至指定的垃圾處置場進行處理;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應設置臨時垃圾箱(筒)收集,並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經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固廢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2. 營運期 (1)大氣環境 項目汙水調節池、生化處理單元、汙泥池等產臭單元全部設置為封閉結構,上部接引風管,通過惡臭處理設施風機產生負壓,處理風量與產臭單元空間體積匹配,確保廢氣全部收集;惡臭氣體采用高能離子除臭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外排,各汙染物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值。 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汙染物廠界處滿足《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相等要求。 (2)水環境 本項目汙水處理廠采用成熟的“A/A/0+MBR工藝”工藝處理鎮區生活汙水,處理能力滿足要求,經計算,出水各汙染物指標滿足《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同時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標準以及《城市汙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排放水量相對較小,距離控製斷麵有一定距離,控製斷麵不在混合區範圍,汙水處理廠排水水量較小,關心斷麵預測至均達標均滿足安全餘量要求。區域地表水環境達標,且在逐年改善中。不涉及水體環境敏感目標,根據預測本項目地表水假定的3個情景中,除事故情形外均能滿足地表水功能水體標準要求,均滿足安全餘量要求。隨著安陽市水汙染防治攻堅工作持續開展,河流清潔行動紮實推進,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從源頭進一步改善。 (3)聲環境 本項目噪聲來源主要是各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經聲源強度一般在75~90dB(A)。經過設備減振、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後,項目廠界噪聲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4) 固體廢物 汙水處理廠的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汙水處理係統排放的格柵渣、汙泥、化驗廢液;職工生活垃圾等。 柵渣運至安陽市垃圾焚燒廠處置;汙泥在汙泥池暫存後進入脫水機房脫水至汙泥含水率60%以下後運至安陽市垃圾焚燒廠處置;化驗廢液由專用收集桶收集後委托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項目建成後,可以改善區域生活汙水無收集處理措施,自然下滲的現狀,因此會進一步改善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項目需嚴格禁止工業廢水進入生活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監控汙水處理廠運行工況,保證汙水處理係統正常運行,出水水質穩定達標,在加強管理,嚴格操作,減少廢物的排放量,防止汙染物的跑、冒、滴、漏。將大大減小由於進廠輸送管線及工程各類構築物的汙水滲漏等問題對地下水的汙染概率。 本項目廢水來自於生活汙水,不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及石油烴類廢物,主要汙染因子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低濃度的汙水可作為農業灌溉使用,因此對土壤的影響極小,若利用適當則可增加土壤肥力,形成有利影響。但若長期泄漏且泄漏量大,則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汙染,因此評價要求建設單位定期對各池體防滲層進行全麵檢查,若發現滲漏及時控製修補,盡可能減少廢水下滲。 (6)風險 本項目不涉及風險物質,環境風險潛勢為I,針對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因來水水質波動衝擊、設備故障、汙泥膨脹、操作不當等導致的廢水事故排放及汙水處理藥劑的泄漏風險,評價提出了嚴格的控製要求,在項目施工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過程,嚴格控製按照相應規範進行控製和管理,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廢水事故排放風險。因此,評價認為項目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從環境保護的角度,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