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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5年12月19日擬作出的安陽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智能懸架係統零部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示

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gw8i.com 來源: 時間:2025-12-19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電話:0372-253867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通訊地址:安陽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

建設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新能源汽車智能懸架係統零部件項目

河南省安陽市安陽縣瓦店鎮黃河東路2

安陽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本項目擬投資15000萬元依托園區已建的1號廠房、2號廠房、3號廠房進行建設,建成後年產80萬套新能源汽車智能懸架係統

1、施工期:本項目依托園區已建的1號、2號和3號廠房進行建設,故項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為生產設備安裝,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噪聲,施工期較短,其影響隨施工期的結束而結束,且項目周邊50m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2營運期

(1)大氣環境

1號廠房、2號廠房和3號廠房注塑開模、點膠和清洗廢氣經1套二級活性炭處理後,通過1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廠房之間可通過架空連廊實現管道對接),

各汙染物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其中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應同時滿足《關於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無組織排放濃度建議值2.0mg/m3)要求;氯苯類、酚類、二氧化硫、錫及其化合物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惡臭汙染物廠界標準值的新改擴建二級標準,四氫呋喃無廠界排放標準。

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標準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特別排放限值。

2台天然氣鍋爐廢氣分別經低氮燃燒+煙氣循環後,通過110m高的排氣筒排放,廢氣滿足《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1/2089-2021)。食堂油煙廢氣依托現有油煙淨化器處理後通過專用煙道排放後滿足《餐飲業油煙汙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表1大型食堂排放限值要求。

(2)水環境

清洗廢水經過廢水處理站,工藝為“水解酸化+混凝沉澱+水解酸化+接觸氧化+MBR”處理,生活汙水依托現有化糞池,鍋爐係統廢水、純水製備係統濃水,防水試驗廢水、冷卻塔排汙水為清淨下水,與清洗廢水、生活汙水通過市政管網排入安陽廣潤產業園汙水處理廠。

(3)聲環境

本項目噪聲來源主要是各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聲源強度一般在60~85dBA)。經過設備減振、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後,項目西廠界、北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限值要求,南廠界、東廠界噪聲滿足3類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廢含油抹布及手套交由環衛部門處理,一般固體廢物外售或廠家回收,危險廢物交由具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項目無需開展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壤環境影響評價。但考慮到本項目運營過程會使用危險化學品,並產生危險廢物,評價要求建設項目采取分區防滲措施

6風險

本項目主要的風險物質是水基清洗劑、密封膠、助焊劑、天然氣、減振油、潤滑油。本項目采取分區防滲措施,擬建設1座調節池(兼事故池)容積為200m3,通過采取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可以將項目的風險水平降到較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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