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中】安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公開征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等兩份文件意見的公告
為規範我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行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切實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並參照省、市相關要求及其他地區先進經驗,我縣組織起草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和《安陽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成本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導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相關規定,現就上述兩份文件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要製定依據
法律法規依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確保製度設計的合法性。
現實發展需求:立足於我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實際狀況、各類市場主體的現實訴求以及鄉村發展整體規劃,著力解決入市收益分配、規劃銜接、審批服務、閑置土地盤活等重點環節的突出問題,增強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文件核心內容簡介
(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本辦法共10章31條,主要內容包括:
職責分工:明確了自然資源、財政、發展改革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入市各環節中的具體職責,構建協同高效的管理機製。
入市條件與程序:進一步明確了可入市土地的範圍、規劃用途要求、入市方式(出讓、出租等)以及從申請、審批到交易、登記的全流程操作程序。
產權管理與價格形成:明確了以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抵押等權能。規範了入市方案的民主決策程序,確立了以政府公示的基準地價為基礎、參考專業評估結果確定交易底價或標底的定價規則。
合同與履約監管:規定了入市成交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與使用權人參照示範文本簽訂書麵合同,明確土地界址、用途、年限、價款、產業要求、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探索建立政府、村集體、使用權人之間的三方監管協議製度,保障合同履行和土地有效利用。
監督與責任:建立了動態巡查等監督管理機製,並強化了對審批、監管、執法等環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追究。
(二)《安陽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成本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導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
本指導意見重點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過程中發生的土地前期開發、基礎設施建設、評估服務等成本的核算與承擔方式進行了規範,並對入市所獲收益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集體經濟組織與成員之間,以及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合理分配原則、比例和程序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三、征求意見時間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5日(共30日)。
四、意見反饋方式
社會各界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寶貴意見,反饋時請注明姓名(或單位名稱)、聯係電話及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請注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辦法意見反饋”。
書麵信函:郵寄至安陽縣自然資源局(地址:安陽縣錦泰東大街與金鳳路交叉口東南,郵編:455000),信封請注明“意見反饋”。
聯係電話:0372-225103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人:張利群
網絡平台:通過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意見征集”欄目在線留言。
五、其他事項
上述兩份文件的征求意見稿全文及起草說明可在安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下載。
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关键词2將認真研究、充分吸納,采納情況將在文件正式出台後通過政府網站予以公示。
感謝您對安陽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安陽縣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