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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
主持全麵工作、分管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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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負責局辦公室、社會救助、行政執法、黨建、紀檢信訪、審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社會救助股(低保中心)、聯係慈善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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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負責養老服務、老齡、安全生產、人事、項目建設、老幹部工作。分管養老服務股(安全辦)、人事股、老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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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負責婚姻、殯葬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殯葬事務中心、婚姻登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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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領導分工:
負責社會事務、區劃地名、工青婦群團、招商引資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股、區劃地名股、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