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B0001-2023-103 | 有 效 性 | 現行有效 |
| 發文機關 |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2日 |
| 標 題 |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安縣政辦〔2023〕2號 | 發布時間 | 2023年01月13日 |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為做好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精神,按照國家、省、市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會議有關要求,結合《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安政辦〔2022〕54號),現將我縣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關係,依法編製、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監管效能,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2022年12月底前,編製並公布安陽縣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對清單內事項逐項編製完成行政許可實施規範,大幅提升行政許可標準化水平,“十四五”期間基本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
二、依法編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三)明確清單編製責任。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作為牽頭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的機構,負責會同縣委編辦、縣司法局等有關單位組織梳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編製我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見附件),報縣人民政府進行審定後向社會公布,並上報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四)統一清單編製要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應當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市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市級清單的範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範。縣級清單應當於2022年12月底前編製完成,並全部納入全國行政許可管理係統。
(五)建立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機製。行政許可正式實施前,有關部門應當提出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申請,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應當及時進行調整,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做好實施前準備。因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需要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參照上述程序辦理。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下級清單要及時相應調整。
(六)做好有關清單銜接。市場準入負麵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並做好銜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有關清單要適時作出相應調整。健全審改牽頭機構與其他清單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製,協同做好清單內容對接匹配。
三、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
(七)科學製定行政許可實施規範。對清單內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製定實施規範,結合實施情況確定子項、辦理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製、年檢年報等內容,並向社會公布。上級部門已經製定實施規範的,我縣原則上要按照上級製定的實施規範製定我縣實施規範,確需修改的,需報送縣政府同意後進行修改。
(八)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範製定辦事指南,並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製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以作出有利於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在嚴格執行辦事指南的同時,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要求,通過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電子證照應用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九)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後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的,應當認定為變相許可,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予以糾正。
四、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十)依托清單明確監管重點。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的重要基礎。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其中,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台監管事項動態管理係統。
(十一)對清單內事項逐項明確監管主體。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確定監管主體;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對多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職責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有關部門之間就監管主體存在爭議的,報縣政府決定。
(十二)結合清單完善監管規則標準。縣行政審批局與主管部門,要明晰審管邊界,強化審管互動,確保無縫銜接。對取消、下放和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標準,對用不好授權、履職不到位的要問責,堅決杜絕一放了之、隻批不管等問題。
五、做好清單實施保障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統籌協調,配齊配強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力量,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工作落地落實。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要加強對各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
(十四)強化監督問責。縣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係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接受社會監督。針對違法違規編製清單、實施行政許可或者實施變相許可等問題,要主動加大監督力度,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十五)探索清單多元化運用。要依托全國行政許可管理係統,匯總公布清單內行政許可事項的線上線下辦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單事項檢索、辦事指南查詢、網上辦理導流、疑難問題谘詢、投訴舉報留言等服務功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理行政許可和開展監督。結合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推動各部門行政許可業務係統與全國行政許可管理係統深度對接,實現數據及時交互共享,對行政許可全流程開展“智慧監督”。鼓勵創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應用場景,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附件:安陽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2023年1月12日
附 件
安陽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序號 | 縣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備注 |
第一部分:中央層麵設定縣級及以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267項) | |||||
1 | 縣事業單位 登記管理局 | 事業單位登記 | 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央編辦發〔2014〕4號) | |
2 | 縣檔案館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縣檔案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
3 | 縣新聞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業務經營許可 | 縣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 |
4 | 縣新聞出版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縣新聞出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商務部、文化部令第21號公布,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1號修正)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3〕58號) | |
5 | 縣僑辦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縣僑辦(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國僑發〔2013〕18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河南省公安廳關於印發〈華僑來豫定居辦理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豫外僑〔2014〕15號) | |
6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含國發〔2016〕72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 | 縣政府(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辦〔2017〕56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7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 | |
8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 |
9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
10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審批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
11 | 縣教育局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縣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國發〔2010〕41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豫政辦〔2001〕3號) | |
12 | 縣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置審批 | 縣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國發〔2010〕4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豫政辦〔2001〕3號) | |
13 | 縣教育局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縣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
14 | 縣教育局 | 校車使用許可 | 縣政府(由縣行政審批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運輸部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5 | 縣教育局 | 教師資格認定 | 縣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資格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6 | 縣教育局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縣教育局;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
17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審批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 |
18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 |
19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許可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20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 |
21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境外捐贈審批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22 | 縣公安局 | 民用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配置許可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
23 | 縣公安局 |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許可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 |
24 | 縣公安局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
25 | 縣公安局 | 公章刻製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公安局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於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26 | 縣公安局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公安局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於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27 | 縣公安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縣公安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28 | 縣公安局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 縣公安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0〕592號) 《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 我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29 | 縣公安局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縣公安局(運達地或者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關於優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發〔2019〕218號) 《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 我縣禁止運輸煙花爆竹 |
30 | 縣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縣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1 | 縣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縣公安局(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2 | 縣公安局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縣公安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3 | 縣公安局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縣公安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4 | 縣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35 | 縣公安局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製通行區域審批 | 縣公安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6 | 縣公安局 | 易製毒化學品購買許可(除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外)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37 | 縣公安局 | 易製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38 | 縣公安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縣公安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39 | 縣公安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縣公安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40 | 縣公安局 | 機動車登記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4號) 《警車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89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41 | 縣公安局 | 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核發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42 | 縣公安局 |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43 | 縣公安局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44 | 縣公安局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縣公安局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
45 | 縣公安局 | 非機動車登記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46 | 縣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47 | 縣公安局 | 戶口遷移審批 | 縣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
48 | 縣公安局 | 普通護照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國家移民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
49 | 縣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證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國家移民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50 | 縣公安局 |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 縣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1 | 縣公安局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52 | 縣公安局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53 | 縣公安局 | 港澳居民定居證明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54 | 縣公安局 |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55 | 縣公安局 |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56 | 縣公安局 | 台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 | 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57 | 縣民政局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縣行政審批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製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縣民政局(修改章程核準)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58 | 縣民政局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縣行政審批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製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縣民政局(修改章程核準)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59 | 縣民政局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 縣民政局(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實施前置審查) | 《宗教事務條例》 | |
60 | 縣民政局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 | 縣民政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 |
61 | 縣民政局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縣政府、縣民政局 | 《殯葬管理條例》 | |
62 | 縣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縣民政局 | 《地名管理條例》 | |
63 | 縣司法局 | 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許可(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及台灣居民申請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 | 縣司法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64 | 縣司法局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 | 縣司法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65 | 縣司法局 | 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注銷的許可 | 縣司法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66 | 縣財政局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8號)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代理記賬行業管理的通知》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67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68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69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70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71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審批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72 | 縣自然資源局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於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測法字〔2006〕13號) 《河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7號) | |
73 | 縣自然資源局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 《自然資源部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74 | 縣自然資源局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後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 |
75 | 縣自然資源局 | 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76 | 縣自然資源局 |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77 | 縣自然資源局 | 臨時用地審批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78 | 縣自然資源局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79 | 縣自然資源局 |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80 | 縣自然資源局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省政府確定的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81 | 縣自然資源局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由鄉、鎮人民政府初審);鄉、鎮人民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82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83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部分事項受市生態環境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賦予長葛市等9個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部分省轄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豫政辦〔2020〕36號)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河南省第二批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名單的通知》(豫辦〔2021〕18號) | |
84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排汙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受市生態環境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 《排汙許可管理條例》 《河南省減少汙染物排放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賦予長葛市等9個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部分省轄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豫政辦〔2020〕36號)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河南省第二批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名單的通知》(豫辦〔2021〕18號) | |
85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汙口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央編辦關於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19〕26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入河入海排汙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 | |
86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防治汙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防冶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 |
87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賦予長葛市等9個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部分省轄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豫政辦〔2020〕36號)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河南省第二批踐行縣域治理“三起來”示範縣(市)名單的通知》(豫辦〔2021〕18號) | |
88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安陽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 | |
89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築業企業資質認定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90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及電子通信、鐵路、民航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91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修正) | |
92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93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94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商品房預售許可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
95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96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 | |
97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供水條例》 | |
98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汙水處理設施審核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 | |
99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供水條例》 | |
100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燃氣經營許可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
101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
102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縣政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103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104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曆史建築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文物部門 | 《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105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曆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拆除曆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文物部門 | 《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106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曆史建築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曆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文物部門 | 《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107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 |
108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 |
109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修建臨時建築等設施審批 | 鄉級政府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
110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
111 | 縣交通運輸局 | 占用國防交通控製範圍土地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112 | 縣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
113 | 縣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修正)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14 | 縣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15 | 縣交通運輸局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 |
116 | 縣交通運輸局 | 涉路施工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 |
117 | 縣交通運輸局 | 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 |
118 | 縣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19 | 縣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120 | 縣交通運輸局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7號修正) | |
121 | 縣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 |
122 | 縣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縣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 |
123 | 縣交通運輸局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
124 | 縣交通運輸局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修正)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25 | 縣交通運輸局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4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26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國內客船、危險品船運力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4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27 | 縣交通運輸局 | 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初審)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境輔助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3號)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28 | 縣交通運輸局 | 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體或者拖放竹、木等物體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直屬海事係統權責清單製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129 | 縣交通運輸局 | 內河專用航標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 |
130 | 縣交通運輸局 | 船舶進行散裝液體汙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過駁作業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防治船舶汙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直屬海事係統權責清單製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131 | 縣交通運輸局 | 海域或者內河通航水域、岸線施工作業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132 | 縣交通運輸局 | 船舶國籍登記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直屬海事係統權責清單製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133 | 縣交通運輸局 | 設置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 | 縣政府(縣交通運輸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134 | 縣交通運輸局 | 經營性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35 | 縣交通運輸局 |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36 | 縣交通運輸局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認定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137 | 縣交通運輸局 |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 縣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直屬海事係統權責清單製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授權河南省地方海事局開展內核一類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工作的通知》(海船員〔2015〕631號) | |
138 | 縣水利局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縣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39 | 縣水利局 | 取水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40 | 縣水利局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縣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 |
141 | 縣水利局 | 河道管理範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縣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142 | 縣水利局 | 河道采砂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43 | 縣水利局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縣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44 | 縣水利局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 | 縣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
145 | 縣水利局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批 | 縣政府(由縣水利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
146 | 縣水利局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縣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47 | 縣水利局 | 利用堤頂、戧台兼做公路審批 | 縣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148 | 縣水利局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縣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
149 | 縣水利局 | 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 | 縣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50 | 縣水利局 | 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 縣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
151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藥經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農藥管理條例》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安政〔2017〕17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52 | 縣農業農村局 | 獸藥經營許可 | 縣農業農村局 | 《獸藥管理條例》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安政〔2013〕26 號) | |
153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縣農業農村局(部分初審後報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轉基因棉花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規定》(農業部公告第243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
154 | 縣農業農村局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 | 縣農業農村局(部分初審後報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2號公布,農業部令2015年第1號修正) | |
155 | 縣農業農村局 | 使用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縣政府(由縣農業農村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156 | 縣農業農村局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部分事項為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公告第1692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河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7〕150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57 | 縣農業農村局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 | 縣農業農村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 |
158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
159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
160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業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野外考察審批 | 縣農業農村局(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161 | 縣農業農村局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7號公布)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安政〔2014〕23 號) | |
162 | 縣農業農村局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安政〔2014〕23 號) | |
163 | 縣農業農村局 | 動物診療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9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5號修訂)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安政〔2013〕26 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64 | 縣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65 | 縣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縣行政審批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66 | 縣農業農村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167 | 縣農業農村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168 | 縣農業農村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縣政府(由縣農業農村局承辦);鄉鎮政府(由農業農村部門或者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第1號) | |
169 | 縣農業農村局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170 | 縣農業農村局 | 獵捕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縣農業農村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171 | 縣農業農村局 | 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審批 | 縣農業農村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國家林業局受理10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局公告2017年第14號) | |
172 | 縣農業農村局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縣農業農村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農業部令1999年第15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林業局受理10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局公告2017年第14號) | |
173 | 縣農業農村局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1號修訂)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安政〔2013〕26號) | |
174 | 縣農業農村局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5年第46號)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75 | 縣農業農村局 | 水域灘塗養殖證核發 | 縣政府(由縣行政審批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1987年10月14日國務院批準,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訂)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76 | 縣農業農村局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縣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2022年1月7日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1號修訂) | |
177 | 縣農業農村局 | 漁業捕撈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2022年1月7日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1號修訂)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78 | 縣文廣體旅局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179 | 縣文廣體旅局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公布,文化和旅遊部令第9號修正) | |
180 | 縣文廣體旅局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181 | 縣文廣體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182 | 縣文廣體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183 | 縣文廣體旅局 | 導遊證核發 | 縣文廣體旅局(受省文化和旅遊廳委托,實施屬地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導遊管理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184 | 縣文廣體旅局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 縣文廣體旅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13號) | |
185 | 縣文廣體旅局 |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 | 縣文廣體旅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13號) | |
186 | 縣文廣體旅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設立、終止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受理部分事項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87 | 縣文廣體旅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置範圍或節目套數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 | |
188 | 縣文廣體旅局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站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2號) | |
189 | 縣文廣體旅局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審核 | 縣文廣體旅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90 | 縣文廣體旅局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初審並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5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9號修正) | |
191 | 縣文廣體旅局 | 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3號) | |
192 | 縣文廣體旅局 | 衛星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 | 縣文廣體旅局(初審並逐級上報) | 《衛星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裏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60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10號修正) 《廣電總局關於設立衛星地麵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審批事項的通知》(廣發〔2010〕24號) | |
193 | 縣文廣體旅局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星電視廣播地麵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實施細則》(1994年2月3日廣播電影電視部令第11號公布,根據2021年10月9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第四批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修訂) | |
194 | 縣文廣體旅局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健身氣功管理辦法》(體育總局令2006年第9號) 《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 |
195 | 縣文廣體旅局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 縣文廣體旅局 | 《全民健身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 | |
196 | 縣文廣體旅局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 |
197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98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199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200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201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202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203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 |
204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205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許可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06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初審) | 《血液製品管理條例》 | |
207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師執業注冊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 | |
208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 |
209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10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護士執業注冊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護士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11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醫療廣告審查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國家工商局、衛生部令第16號公布,工商總局、衛生部令第26號修正)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12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受理並逐級上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
213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注冊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
214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215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216 | 縣應急管理局 | 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縣應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 |
217 | 縣應急管理局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縣應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 | |
218 | 縣應急管理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219 | 縣應急管理局 |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縣應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 我縣禁止生產、儲存煙花爆竹 |
220 | 縣應急管理局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縣應急管理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 《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安陽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 我縣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
221 | 縣應急管理局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縣應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1號修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國家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政法〔2013〕120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號) | |
222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生產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223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224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經營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225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市市場監管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26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70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4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27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228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229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企業登記注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
230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
231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
232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233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34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市市場監管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35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市市場監管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36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許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受市市場監管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 |
237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批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
238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國人防辦字〔2003〕18號) | |
239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3〕58號) | |
240 | 縣城市管理局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縣城市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市市區養犬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安政〔2011〕37號) | |
241 | 縣城市管理局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縣城市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 |
242 | 縣城市管理局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縣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安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43 | 縣城市管理局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縣城市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安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44 | 縣城市管理局 | 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 | 縣城市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45 | 縣城市管理局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縣城市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46 | 縣城市管理局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縣城市管理局 | 《城市綠化條例》 | |
247 | 縣城市管理局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縣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48 | 縣城市管理局 | 臨時性建築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縣城市管理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49 | 縣自然資源局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第一批)的通知》(安政〔2001〕26號)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安政〔2015〕32號) | |
250 | 縣自然資源局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縣自然資源局 | 《植物檢疫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251 | 縣自然資源局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
252 | 縣自然資源局 | 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
253 | 縣自然資源局 |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254 | 縣自然資源局 | 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 |
255 | 縣自然資源局 | 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建設、設置廣告、舉辦大型遊樂活動以及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許可 | 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 《風景名勝區條例》 | |
256 | 縣自然資源局 | 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審批 |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
257 | 縣自然資源局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縣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安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向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安縣政辦〔2020〕33號) | |
258 | 縣自然資源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259 | 縣自然資源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審批 | 縣自然資源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260 | 縣自然資源局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製區審批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縣自然資源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261 | 縣自然資源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縣政府(由縣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
262 | 縣文廣體旅局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縣政府(由縣文廣體旅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縣文廣體旅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263 | 縣文廣體旅局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264 | 縣文廣體旅局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於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築物或者古建築改變用途審批 | 縣政府(由縣文廣體旅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265 | 縣文廣體旅局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266 | 縣文廣體旅局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267 | 縣文廣體旅局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第二部分:中央層麵設定中央、省駐安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8項) | |||||
268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
269 | 中國人民銀行安陽縣支行 | 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 中國人民銀行安陽縣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70 | 中國人民銀行安陽縣支行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 中國人民銀行安陽縣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71 | 縣稅務局 | 增值稅防偽稅控係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縣稅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72 | 縣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縣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2〕35號) | |
273 | 縣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縣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2〕35號) | |
274 | 縣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係留氣球活動審批 | 縣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 | 《通用航空飛行管製條例》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氣象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33號) 《河南省施放氣球資質管理辦法》(豫氣發〔2008〕106號) | |
275 | 縣煙草專賣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縣煙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第三部分:河南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共6項) | |||||
276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河南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辦法》 | |
277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小作坊店登記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 | |
278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 | |
279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拆除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 |
280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報廢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 | |
281 | 縣文廣體旅局 | 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或舉辦大型活動的審批 | 縣文廣體旅局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 | |
